作者:张明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一切重大立法决策都是按照程序经过科学民主决策,经过民主酝酿做出的。”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集中体现,体现了民主作为国家制度的优势,是人类探索民主的最新文明成果。作为一种新的民主形式,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既具有民主“尊重多数人意志”的一般共性,又具有基于中国国情的主体、过程和形式特征。与其他民主形式相比,它有以下显著特点。
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特征
在民主的国家制度安排中,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党对人民民主全过程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性质的必然要求。与西方国家过度关注民主形式、弱化民主本质相反,人民民主的全过程高度重视民主的本质,即人民合法权益的实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决定了在发展人民民主的全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全过程中坚持党对人民民主的领导,是由以下政治需要决定的。第一,民主发展的政治取向。任何一种民主都有其目的,人民民主的全过程都是通过人民当家作主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其他特殊群体的利益,不仅是人民民主发展全过程的政治方向,也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全民民主的发展目标与党的宗旨的一致性,决定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能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益的实现。第二,民主发展的政治环境。民主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有序和谐的政治秩序。环境秩序是民主发展的前提基础。没有正常的环境秩序,民主将是一种无序的活动,不仅不能释放积极的建设功能,反而会加剧社会动荡,甚至导致民主参与的淡漠。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创造有序和谐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人民民主在全过程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最后,民主发展的政治示范功能。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发展,是人民民主全程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党内民主理念的深植、党内法规的健全、党内民主机制的完善,才能在实践中形成高效、优质的党内民主形式,为人民民主的发展提供全过程的典型示范导向作用。
人们锻炼的主要特点
在民主这种国家制度安排中,国体体现了各个阶级、阶层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主要解决谁享有民主的问题。在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决定了实质享有民主权利的是少数资产阶级精英。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享有民主权利的是人民,他们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主体的多数特征。民主的本质是尊重多数人的意愿。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所有的中国公民都可以享有民主权利。这些人就他们在全体公民中所占的比例而言,是绝大多数的公民。因此,与单一的资产阶级精英集团相比,人民群众具有规模更大、代表性更广的特点。第二,主体的时代特征。在整个过程中,人民民主的主体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明确指出:“中国现阶段的人民,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这些阶级联合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对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对人民来说,实行的是民主制度。这两个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在新时代,人民主要是指热爱、建设和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享有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的广大人民群众。由于人民外延的扩大,民主行使的主体代表范围更广,诉求更具代表性、针对性和独立性。与只有少数精英行使民主权利的国家相比,中国整个进程中的人民民主主体始终表现出时代的动态发展和代表范围的广泛性。
和完整的工艺特征。
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包括民主的宏观过程和具体的微观过程。从宏观过程分析,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是一个连续的、不间断的民主活动。由于公共事务的动态增长性和不竭性,决定了人们参与的连续性。只要有公共事务决策,人民的民主政治参与就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呈现出不间断的政治参与。与只注重民主选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人们很少或几乎不参与选举后的公共事务决策。与民主参与相比,全过程的人民民主是不间断、持续参与的民主形式。就具体的微观民主而言,每一次具体的民主参与的起点和终点总是体现对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和多数人意愿的尊重。按照民主活动的实践逻辑,人民民主的全过程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可以构成每一项具体民主的完整活动,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贯穿于三项具体民主活动之中。通过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的候选人具有充分的共识和认同,选举过程更加符合民主程序;促进民主决策的民意创造性、规划的准确性、法制化的普遍性和民主决策过程的规范性;增强民主管理模式建设的科学性、实践的有效性和民主管理程序的合规性。每一项具体而完整的民主活动,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都渗透着人民的参与,反映着人民意志的结果。
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形态特征
民主形式是反映民主性质和内容的重要形式。民主的内容是否丰富,直接决定了民主形式的多样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要注重选举内容的民主,这就决定了其民主形式主要是单一的直接民主形式。人民民主全过程中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丰富内容,决定了其民主形式包括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以及协商民主、投票民主等多种民主形式。通过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共同形成复合形态。在这种民主形式中,投票前协商的复合形式尤为重要。协商民主自始至终是一个具体民主循环的主线,“人民民主的真谛”。在民主选举过程中,可以通过协商就候选人的确定达成最大共识;在民主决策中,通过协商消除意见分歧,实现公共政策内容认同的最大公约数。通过民主管理中的协商,我们可以收集最大的民意,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投票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协商民主解决了消除意见分歧、实现思想统一、减少实施阻力等问题,但民主问题只有通过既定的法定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而表决民主以其固有的价值承担了人民民主在全过程中的合法化功能。通过表决民主,协商民主之后的不同民主实践可以及时合法化,从而达到通过协商实现思想统一,通过表决实现程序合法化的目的。这种协商民主第一、表决民主第二的有机统一,解决了长期以来国外民主实践中因协商不充分或不充分而产生的潜在意识形态分歧,也解决了长期以来协商不表决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从而降低了民主运行的成本,构成了人民民主在全过程中最显著的特点和优势。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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