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郑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加监管平台反映,天津中燃宏昌能源有限公司对农村天然气清洁取暖用户收取炊事用气的统一定价不合理,价格偏高,希望降低相关费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督查室收到郑先生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已转发天津市政府进行核实。
天津市政府责成宁河区政府对国办督办转来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经核实,郑先生反映问题属实天津中燃宏昌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标准,制定了《农村天然气清洁取暖用户炊事生活用气工程费用清单》农村天然气清洁取暖用户的炊事用气费用统一定价为1301元,而实际收费是每户1280元核查组认为,天津中燃宏昌能源有限公司开通的统一定价的炊事用气包含了燃气技术规范中非强制性的附属设施设备,没有充分考虑群众用气的差异化需求,导致群众无法自主选择服务项目,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群众负担在宁河区委区政府的协调推动下,天津中燃宏昌能源有限公司在确保用户用气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燃气技术规范取消了非必要设施设备,降低了必要的生活用气安装工程费标准,并将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实行一户一价预计居民用生活用气接驳的基本建设成本可降至每户460元左右对于部分房型复杂,燃气工程建设量大的用户,天津中燃宏昌能源有限公司将与用户共同核实工程量,据实结算建设费用当地人对此很满意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宁河区燃气主管部门已督促区内燃气企业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主动标明收费标准和依据,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宁河区委,区政府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热情做好供气保障服务工作天津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委,城管委等部门将继续推动全市燃气市场有序运行,维护燃气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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