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合理引导行业预期,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理性分析光伏产业发展预期,充分考虑产业链现有产能和不同生产环节扩产周期的差异,引导企业提前规划布局,根据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预测,合理安排扩产增产计划, 从而促进上中下游均衡协调发展,有序推进光伏产业链建设,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改办发7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工作,抓住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巩固光伏产业发展的显著成果,扎实推进以沙漠,戈壁,沙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缓解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产能和价格拥堵, 提升光伏发电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供应保障能力,支持我国清洁能源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多措并举,确保多晶硅合理产量。
多晶硅在光伏产业链中占有重要地位,产能形成周期相对较长要保证原材料,电,水,劳动力等的供应多晶硅生产所需,并合理安排维修,技术改造等计划,确保现有产能的开工率
二是创造条件支持多晶硅先进产能按期达产。
支持多晶硅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优良率推动建设项目按期投产鼓励上下游整合,战略合作,相互参股,签长单,支持光伏产业园建设鼓励国有和民营资本参与产业链各环节,有效限制低端产能无序扩张
第三,鼓励多晶硅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
在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生产成本,合理利润水平等因素,引导多晶硅等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相关企业可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纳入政府及行业重点企业扶持政策名单。
四充分保障多晶硅生产企业的电力需求
对主动控制多晶硅等产品价格水平的企业,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绿色电力资源丰富的地方,支持其通过市场化降低多晶硅生产用电成本目前,对于产品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多晶硅生产用电负荷,各地暂不纳入有序用电计划
五,鼓励光伏产业制造环节增加绿色用电。
鼓励多晶硅生产企业直接消纳光伏,风电,水电等绿色电力用于生产制造,通过微电网,源网负荷存储,新能源自备电站等形式支持当地消纳绿色电力如果将绿色电力用于多晶硅生产,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不及物动词完善产业链综合配套措施。
落实相关规划部署,突破高效晶体硅电池,高效钙钛矿电池等低成本产业化技术,推动光伏发电降本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广高效,环保,耐候的光伏功能材料技术的r&d和应用,提高光伏组件的使用寿命
七,加强行业监管。
严格执行价格法和反垄断法,加强市场监测,发现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线索,及时约谈相关市场主体,促进合法合规经营,严厉查处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涨价行为和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有效遏制资本过度投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八,合理引导行业预期。
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理性分析光伏产业发展预期,充分考虑产业链现有产能和不同生产环节扩张周期的差异,引导企业提前规划布局,根据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预测,合理安排扩产增产计划,促进上下游和中游均衡协调发展,有序推进光伏产业链建设,促进光伏产业链稳定健康发展。
请各地,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积极推动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健康有序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反映,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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